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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家花园二期12号楼保租房征集 运营合作方公告

      发布:2025-06-19 15:45:32   编辑:资管公司    阅读数:49

      为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市住建局要求,高新投公司拟将皇家花园二期12号楼保租房进行公开征集运营合作单位。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皇家花园二期12号楼保租房征集运营合作方。

      2.租赁期限:租期10年。若运营合作方在履约期间与征集方合作良好且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直接续签5年协议。

      3.装修免租期:运营合作方中标后不得将项目整体转包,须自行负责项目的装修、运营管理等工作。

      鉴于该栋保租房面积较大,装修按一般装修考虑,装修期间不能营业,考虑给予适当的装修免租期。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16年),经测算,装修工期为120天;整体考虑装修免租期设置为4个月,自双方签订合作合同当天起计。在此期间,运营合作方须完成营业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4.项目情况介绍:

      皇家花园二期小区12号楼共有房源66套,全部为毛坯,户型为75.22㎡、83.06㎡两个户型,总建筑面积5223.24平方米。所有房源由高新区住建局按照《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移交备忘录》(2015年7月15日签署)和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2016年1月20日第5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接管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在2020年7月移交给高新投公司。2024年按照住建局要求,由公租房转成保租房。

      5.装修及运营要求

      5.1 装修标准:不低于1000/平方,装修后应配备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油烟机、床、沙发、衣柜等生活必须品,满足拎包入住要求;

      5.2装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装修期间以及后期运营期间对消防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完善应急预警及处置机制。双方合作期间,运营合作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避免因管理不善引发纠纷或投诉,若在运营期间发生纠纷或投诉,运营合作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3房屋装修后须保障符合泰州保障房入住条件的人员优先居住,并按照泰州人才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配置公共文化活动空间;

      5.4项目入住管理纳入“泰安居”人才保障体系平台管理;

      5.5相关优惠政策:水、电、燃气、税费、补助资金等优惠由运营合作方享受;

      5.6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90%,年涨幅不得超过5%。市场租金由运营合作方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报征集方和住建部门备案;

      5.7征集方支持运营合作方进行项目审批、税费优惠、补助资金等申报工作。补助资金需运营合作方出具承诺书,承诺获得的补助资金只限用于相应保租房项目室内不可移动项目建设(装饰装修),如后期因政策变化需返还时,拨付的补助资金也无条件返还;

      5.8入住每户需缴纳2000元保证金,存在指定监管账户,退出在房屋及设施无损坏的情况下,由运营合作方申请退还;

      5.9双方合作期间,财务需要公开透明,征集方每年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租赁及租金收取情况进行审计,运营合作方必须配合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如运营合作方违反财务制度,隐瞒财务收入或恶意隐瞒财务收入,造成征集方财务损失,征集方可视情节与运营方解除合作协议,且运营合作方前期固定资产投入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不作任何补偿。

      6.征集方式:

      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运营合作方负责装修、租赁并向租户收取租金,项目运营所需办理的一切证件的费用、税费及合作期的物业费、水电气费等均由运营合作方自行承担,不包含在租金内,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运营合作方在运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每年至少向征集方缴纳全部租赁合同租金的10%(最低报价比例为10%)。合作方需向征集方支付一次性运营权合作费用,标准不低于12000元/套,作为获得项目委托运营资格的对价。该费用专项用于项目前期成本补偿,征集方保留项目产权及资产处置权

      若单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合作方,则以不低于上述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合作方,则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运营合作方。

      因征集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合作期不足三年的,征集方同意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装饰装修价值应扣除相关奖补资金金额,按评估价补偿剩余合作期内装饰装修残值;合作期达到三年,涉及装修装饰部分如有家具等可移动部分由运营合作方自行处理,其余不得再提出任何补偿要求);运营合作方如违反征集方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征集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运营合作方承担。合同到期后,运营合作方应保证房屋内原有设施、设备、装置等保持良好、清洁和能正常使用,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部分可移动的拆除带走,不拆除及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因运营合作方拆除装饰装修物造成房屋毁损的,运营合作方必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运营合作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等,所有装饰装修方案须报征集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运营合作方负责赔偿;房屋内部的设备、设施由运营合作方负责保养、维修或更新,并承担相应费用。

      7.意向运营合作方应在征集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房屋现状,向征集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合作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二、运营合作方的资格要求

      1.为保证装修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营,项目报名前每家意向合作方须缴纳装修保证金200万元,征集结束后,若无违规情况发生,该保证金予以退回。达成合作意向的,将装修保证金中30万元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170万元征集方将根据装修进度分阶段无息退还保证金。(装修方案、施工图确定,材料进场后退还运营合作方80万元装修保证金。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运营合作方90万元装修保证金。);

      2.意向合作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资格,营业执照中应有“住房租赁”经营范围,具备房产运营管理经验;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5.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sitchina.gov.cn)列入被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征集评分材料准备须知

      1.基础报价为全部租赁合同租金的10%(以一个百分点为加价基准),低于上述报价为无效报价。

      2.以不低于12000元/套的报价向征集方支付一次性运营权合作费用,低于上述报价为废标。

      3.被征集单位企业业绩:①被征集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征集截止时间前,运营过的类似项目清单及证明材料;②被征集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征集截止时间前,运营的类似项目取得过政府部门表彰或相关荣誉清单及证明材料;

      4.被征集单位需根据泰州市该产业发展方向对投报项目的情况出具方案。

      5.被征集单位对投报项目的装修效果及功能规划出具方案。

      6.被征集单位对投报项目的招商企划情况出具方案。

      7.被征集单位对投报项目的运营管理情况出具方案。

      8.被征集单位对投报项目的投资预算情况出具方案。

      9.被征集单位对投报项目的团队服务情况出具方案。

      材料报送方式:一式七份,用文件袋分装,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高新写字楼1208办公室。

      上述材料最终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下午15点前。

      征集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地点:高新写字楼12楼会议室。

      请准备PPT作为汇报方案,现场应答评委提问。①若单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合作方且技术分专家评分不低于36分,则以不低于征集方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合作方,则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运营合作方,各家技术分专家评分不低于36分,综合评分最高的,成为本次征集的合作优先方,自动进入与我司商务合同的协商流程,在合同签署后,正式成为本项目运营合作单位。

      四、报名方式

      时间:2025619日至2025627日,每天9:00-17:00

      地点: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1208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肖先生18921726528 王先生15951174623

      附件2:评分表.docx

      附件1:评分细则.docx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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